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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我的家风家规家训故事”评选暨“优秀家风进校园”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指示精神,发掘弘扬家风家规家训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引导全县中小学师生及其家庭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教风学风向善、向上。经县纪委、县教育局研究,决定联合举办2017年“我的家风家规家训故事”评选暨“优秀家风进校园”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良好家风 争做文明师生
二、参与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师生。
三、活动内容
1.“我的家风家规家训故事”评选
在全县教师中开展 “我的家风家规家训故事”评选,作品既要反映我国传统美德,又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扣“爱国、修身、诚信、廉政、勤政、敬业、和谐、孝道、劝学、友善、勤俭、励志”等方面内容,围绕家风家规家训产生形成的时间、背景和效果等,以文字形式,讲述祖上代代相传下来的、自己立下的用于教育子女、警励后人的家风家规家训及其产生的背后故事。
文体以叙事为主,要求富有哲理、文风朴实、生动、故事性强、便于传讲,字数1000字左右。纸质文本使用统一的封面(附件1),一式一份,正文内不署单位及教师姓名,正文小四号宋体,1.25倍行间距;电子稿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姓名+作品题目”,并在首页插入作者本人生活照、家庭生活照各1张,有条件的可以提供牌匾、题字、楹联等形式呈现的家风家规家训照片。参评对象须填写《苍南县教育系统“我的家风家规家训故事”评选承诺书》(附件2),严禁抄袭和网上下载,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参评教师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各学校须填写《苍南县教育系统“我的家风家规家训故事”评选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2017我的家风家规家训故事”,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报所属学区纪检干部处汇总。
2.“优秀家风进校园”展评
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优秀家风进校园”展评活动,以家风家规家训等中华传统文化为载体,着重表现优秀传统文化对人们的道德教化引导作用。表现形式力求丰富多彩,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朗诵、摄影等皆可。
各校活动开展情况以word电子文稿形式报送,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2017优秀家风进校园活动”,文稿结尾处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文稿字数不超过300字,附3至5张活动照片,并对照片进行简单描述。
四、组织评选
1.“我的家风家规家训故事”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