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举办2017年“我们的节日”教师、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 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市 语委、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县语委、县教育局决定举办 2017年“我们的节日” 教师、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县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县中小学生。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6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赛要求
(一)诵读内容以红色经典诗文和有关我国传统节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等)的经典诗文为主,可以是中国古代、近代、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诗歌、 散文体裁不限。不能是自创作品。
(二)教师比赛以个人朗诵或集体朗诵形式进行,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学生比赛朗诵时间,个人节目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5分钟。参赛师生个人和集体项目不可兼报。
(三)朗诵环节可以根据诗词内容适当配以手势、音乐、舞蹈等艺术表现手法,增强朗诵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和舞台表现力。
四、比赛分组和奖项设置
教师比赛分教师个人组和教师集体组两个组别;学生比赛分小学个人组、小学集体组、中学(含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个人组和中学集体组四组,集体朗诵节目参演人数一般不超过15 人(含伴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