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功能区安监机构,局各科室、监察大队、培训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弘扬行业文明新风,增强我县广大安监干部职工和企业员工文明素质,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决定开展创建“十美”安监弘扬文明新风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推进安监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在总结寻找苍南县“最美安监人”等工作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创建“十美”安监弘扬文明新风活动,促进全县安监系统文明创建再上新台阶。
二、总体要求
按照“突出重点、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全面覆盖、深入落实”的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创建“十美”安监弘扬文明新风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安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企业员工的文明素质,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工作任务
创建“十美”安监弘扬文明新风活动的主要任务包括:“十美文明科室”、“十美”文明标兵、“十美”文明安全企业创建等3项内容。以上三项“十美”安监创建的考评细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4月30日前)。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创建“十美”安监弘扬文明新风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15日前)。各乡镇(功能区)安监机构、局各科室(大队、中心)按照实施方案,对照标准,自主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对照“十美”安监创建标准,开展自评,通过创建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县安监局对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现场指导、跟踪分析和阶段性评估。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7年7月31日前)
1、组织申报。6月下旬,各乡镇(功能区)安监机构、局各科室(大队、中心)按照创建标准组织开展自评,根据自评结果,自主进行申报。“十美”文明科室、“十美”文明标兵和“十美”文明安全企业由各乡镇(功能区)安监机构经县局业务科室初审后向局办公室申报。
2、评审验收。7月中旬,县安监局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评审组对各乡镇申报情况进行复核,按照一定比例组织实地评审。
3、审查公示。7月下旬,县安监局根据评审验收情况,形成拟命名表彰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通报表彰。
4、命名表彰。拟定于7月底,对评审验收通过的单位、个人进行命名表彰。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7年8月开始)
1、各单位要加强常态化管理,经常性开展督查,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2、对获表彰命名的单位、个人,县安监局经常性开展暗访、抽查,切实保持标杆的高度。对工作松懈、管理降低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取消其荣誉命名,并进行通报。
3、评审每年组织一次,2018年及以后每年6月开始组织评审、7月进行表彰。上年度获得“十美”的单位和个人在新一年度里实行“归零”重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要把创建“十美”安监弘扬文明新风活动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二)进行有益探索。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努力探索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对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摸索化解办法,提出工作建议,为全县安监系统的文明创建提供经验。
(三)务求活动实效。创建“十美”安监弘扬文明新风活动,重在提升全县安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文明素质。要扎实开展创建“十美”安监弘扬文明新风活动,确保取得成效。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加强对创建安监弘扬文明新风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对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附件:1、“十美”安监创建主要内容
2、“十美”安监创建考评细则及评分标准
3、温州安监文明守则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印发
附件1:
“十美”安监创建主要内容
1、“十美”文明科室。创建主体为:局各科室、大队、中心。创建内容为:敬业奉献美、遵纪守法美、文明礼仪美、团结协作美、志愿服务美、干部形象美、办事效率美、工作业绩美、文明服务美、环境卫生美。
2、“十美”文明标兵。创建主体为:全县安监系统干部职工。创建内容为:敬业奉献美、遵纪守法美、诚信崇德美、文明知识美、志愿服务美、个人形象美、工作业绩美、综合评价美、文明服务美、文明传播美。
3、“十美”文明安全企业。创建主体为:全县企业。创建内容为:敬业奉献美、遵纪守法美、诚信崇德美、团队协助美、规范管理美、文明礼仪美、志愿服务美、安全文化美、文明宣传美、环境卫生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