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功能区安监机构,监察大队: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安监系统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各机构自带2份已归档卷宗。
二、评查标准
评查标准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试行)》《浙江省行政许可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浙江省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浙江省行政强制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执行。
三、评查方式和相关工作要求
各受县安监局执法委托安监机构分组进行交叉互评。
四、评查时间:2017年7月14日下午2:30
五、评查地点:县安监局四楼会议室
六、参加人员:
1、各受县安监局执法委托安监机构参与办案的正式执法人员。
2、未受县安监局执法委托的安监机构派1-2名工作人员参加。
七、其他事项:请各单位于7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参与人员表格报县安监局法规宣教科。邮箱:236507246@Qq.Com;联系人:金瑞宇;联系电话:68703180。
附件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人员表
附件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