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督查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县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6月30日全县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工作推进会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通知》(苍安委办〔2017〕16号)要求,决定开展校园安全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暑期安全工作专项督查于2017年8月1日至8月10日。
二、督查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及培训机构。
三、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各项安全落实整改情况;学校及托幼培训机构“三防”建设情况;在建工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B级食堂、“阳光厨房”创建提升情况;网格员到点检查情况等五个方面。
1.托幼培训机构督查重点内容。(见附件1)
2.学校及托幼培训机构“三防”建设情况。
3.在建工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B级食堂创建提升工作情况。有食堂的中小学校、省三级以上(含省三级)幼儿园、今年申报省三级的幼儿园食堂必须达到B级和“阳光厨房”标准。督促尚未达到标准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在暑期进行改造提升。
5.安全网格员是否按照要求到达网格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网格员安全排查有没有到位,安全网格员有没有发放督查整改通知书;学校有没有根据安全整改通知书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工作,需要暑期整改的有没有整改承诺书。
四、督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