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苍南县县域居民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国家、省《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语委关于开展高标准普及普通话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浙教语〔2017〕48号)精神,将开展苍南县县域居民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
一、调查对象
苍南县第一实验小学、苍南县第三实验小学、龙港镇第一小学、龙港镇第五小学、宜山小学等五所学校学生家长。调查人数总量为400人,家长对象由各校自行决定,但职业不能包括教师。
二、调查内容
1.被调查人填写附件1《县域居民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表》(简称调查表),调查员根据调查表内容逐项询问被调查人并当场录音。
2.被调查人朗读附件2《白杨礼赞》节选并由调查员当场录音。
三、调查方法
1.调查样本分配。灵溪镇160份,苍南县第一实验小学80份,调查序号为1-80;苍南县第三实验小学80份,调查序号为81-160。龙港镇160份,龙港镇第一小学80份,调查序号为1-80;龙港镇第五小学80份,调查序号为81-160。宜山小学80份,调查序号为1-80。
2.调查表。调查员指导被调查对象填写纸质调查表,并在纸质调查表上标明调查序号;调查完成后,以学校为单位按调查序号的顺序汇总成一张电子表格。调查表电子表格统一命名如下:
苍南县第一实验小学:调查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