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 转发国家禁毒办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开学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 |
各市、县(市、区)禁毒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国家禁毒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开学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2017〕4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当前,我省禁毒面临严峻形势,青少年禁毒工作须高度重视。请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作部署。 一、精心策划。各地教育、禁毒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本地秋季开学季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并确定专人负责沟通协调。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本地的禁毒教育基地、强制隔离戒毒所、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等场所,有序组织学生开展禁毒主题教育活动。各级禁毒部门要主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毒品预防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类宣传教育资料供教学使用,并会同教育部门及高校,安排禁毒辅导员、禁毒民警、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等禁毒专业工作人员进校园协助开展在校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各地禁毒办要在开学季落实学校禁毒辅导员配备工作,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二、丰富载体。各地禁毒、教育部门要将“五个一”(参观一次禁毒展览、观看一部禁毒影视剧、开展一次禁毒知识竞赛、开展一次禁毒征文比赛、开展一次禁毒主题班会)作为中小学校开学季毒品预防教育的重点,确保每位学生在开学后3个月内都能接受一次毒品预防教育。各高等学校应结合新生始业教育,通过校园新媒体推送、组建学生禁毒社团等,广泛开展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各地各类学校校园网要百分百链接“中国禁毒数字展览馆”(http://www.626china.org/),以方便学生自行浏览学习。 三、强化督导。各地禁毒、教育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落地、落实。今年,省级禁毒、教育部门将对各高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11月底前,各市级禁毒、教育部门要对本地开学季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请于12月上旬分别报送省级主管部门。 省禁毒办联系人:应轶,电话:0571-87286125,邮箱:30836031@qq.com;省教育厅联系人:王颖,电话:0571-88008879,邮箱:15436680@qq.com。 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 2017年8月30日 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开学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 禁毒办通〔2017〕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 按照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推进会议部署,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决定在2017年秋季开学后,组织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新理念,继续深入做好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禁毒工作要从青少年抓起,从广大人民群众教育和防范抓起,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的重要指示精神,2017年6月,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中国禁毒论坛上向全社会发出“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倡议,号召全民秉承健康人生理念、创造绿色无毒生活。各地禁毒、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2017年秋季开学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安排,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统领,以“6•27”工程为抓手,以合成毒品危害为宣传重点,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和新形式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教学计划、大纲、课时、师资、教材“五落实”,确保教育效果和教学质量,牢牢守住学校这块阵地和净土,最大限度地提高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成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2779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