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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公安局“除隐患、保安全”重点时段大决战行动实施方案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深刻吸取玉环“9•25”火灾事故和望里问题的教训,切实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交通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经县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除隐患、保安全”重点时段大决战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更加扎实、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监管措施,力争通过开展“除隐患、保安全”重点时段大决战行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县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整治态势,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实施
    为确保此次“除隐患、保安全”重点时段大决战行动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汪泽斌任组长,县局政委曾雪峻、常务副局长张立吕任常务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抓好行动工作的综合协调),县局党委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公安消防局、消防基础指导科、户政基础大队、新居民治安管理大队、法制大队、交警大队、治安一大队、治安二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各派出所等单位“一把手”为小组成员。专项行动工作由张立吕常务副局长牵头负责,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安保办。各单位要加强分工合作、形成合力。
    三、整治范围
    全面排查整治全县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重典治乱,严厉打击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一)消防安全整治方面
    1.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重点检查居住出租房、群租房、月租房、合用场所。重点对5人以上群租房要逐一严格把关,主要检查以下8类内容:
    (1)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制衣、制鞋、印刷、纺织、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是否有人员居住。
    (2)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合用,是否设置混凝土楼梯和采用混凝土楼板和砖墙彻底物理分隔;确需开门,是否采用钢制防火门。
    (3)三层以上(含)的居住出租房是否设置混凝土楼梯、楼顶疏散条件和配置逃生绳等措施。
    (4)电气线路是否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
    (5)是否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
    (6)居住出租房居住间内设置灶间、厨房的,是否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分完全分隔。
    (7)有电瓶车的居住出租房是否专门设置电瓶车充电区域和相关装置,充电区域是否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或安装简易喷淋装置。
    (8)居住的流动人口是否及时进行居住登记、信息采集录入;是否对证件期限到期的居住(暂住人员)进行信息变更,是否对已离开的居住人员及时核实注销;是否及时采集或注销租赁房屋信息。
    2.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派出所列管对象和高层建筑。重点打击5类违法行为: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严格落实自查评估、设施维保、电气检测、培训演练、签订承诺书、清洗油烟道等“六加一”措施。
   (2)单位和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3)用火、用电、用气情况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4)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
   (5)有无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冷焰火)现象,是否存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是否使用低于A级的彩钢板以及违法搭建彩钢板。
    (二)交通安全整治方面
    重点检查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重点路段、重点企业、重点违法行为,主要检查以下4类内容:
    1.“两客一危”车辆、重型载货汽车、从事殡葬服务的客运车辆、“营转非”客运车辆、无牌无证车辆、“黑车”(含非法接送学生车)及其驾驶人等重点车辆。
    2.农村公路,市、县二级挂牌的事故多发点段及标志标牌缺失路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及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路口、隧道等重点路段。
    3.“两客一危”企业、校车营运单位和大中型货运企业等重点企业。
    4.“两客一危”车辆违法违规行为;重型载货汽车超限超载;酒驾、毒驾、疲劳驾驶、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农村地区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非法载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横过道路未下车推行等重点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隐患排查。要以地毯式排查的方式在10月7日前完成对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辖区内各类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必须逐一登记造册,全面摸清底数,对辖区的旅馆、饭店、市场等其他公众聚集场所要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结合“追违清库”行动,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强力推进运输企业和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清零”。
    (二)强化整治培训。要推动乡镇召集公众聚集场所负责人、管理人召开一次集中约谈警示会,通报玉环“9•25”火灾事故和望里镇问题,讲明利害关系,引起高度警醒。要督促消防列管单位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开展一次负责人、员工的全员培训,确保全部达到“一懂三会”要求。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有关部门强化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日常管理。要积极推动基层政府组织沿街商铺、商住楼商户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自查,安排网格员队伍强化日常巡逻防控,及时整改各类火灾隐患。
    (三)强化消防执法。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分类处理,对轻微隐患的,要现场督促整改;对一般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对严重隐患,要刚性落实处罚、查封等措施。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大打击力度,法制大队要落实专人提前介入,顶格处理。(执法任务详见附件1)。10月17日前,要集中对已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或场所开展多次“回头看”,对已“三停”或临时查封的部位进行一次复查,对发现违法行为仍存在的,或已查封、关停的部位,未整改仍投入使用、营业的,要坚决依法查处,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强制的必须强制,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拘留的必须拘留。
    (四)强化交通严管。依托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以及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严格检查各类重点车辆的违法行为。省际执法站要实行24小时勤务,其他执法站每天上勤不少于6小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劝导站每月工作时间作出具体规定。会同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在旅游景区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每周四全省统一行动日,18至24时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毒驾、货车超限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针对当前城市交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坚持严管严查常态化,全力消除致乱致堵致祸隐患。要特别重视加强缉查布控系统和交警执法站协同联动,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5次以上违法未处理车辆等实施精准打击。
    (五)强化安全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密集播放交通消防安全常识和事故典型案例,发送安全提示信息,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要定期对终身禁驾人员、多次违法车辆、交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等予以公开曝光;争取中央、省、市级媒体进行曝光,形成高位传播效应。要组织宣传人员和宣传车,发动乡镇、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人员,深入社区、农村、居民家庭,普及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要主动联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邀请参观体验交警中队、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学习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强化部门联动。行动期间,交警大队、县公安消防局、消防基础指导科、各派出所(分局)要做好与乡镇对接,合理安排警力,进行责任包干,实行网格全覆盖。定期通报安全隐患,依据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相关法律法规“叠加处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联合约谈,重点监管,挂牌督办。针对排查出的消防和交通安全隐患,要集中书面报地方政府,通报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整改。交警部门要定期将严重违法车辆及所属运输企业的信息推送征信管理部门、保险监管部门,推动与个人、企业信用记录、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挂钩。提请地方政府、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货运装载源头重点监管,在超载严重路段设置超限检测站,开展联合执法,查纠超限超载车辆。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7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方法步骤,科学安排、分类部署,合理推进,将“除隐患、保安全”重点时段大决战行动作为当前一项头等大事来抓。同时,9月29日18时—30日18时为全县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时间。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0月17日)。各单位在集中整治阶段既要做到面上铺开,又要突出重点,结合区域和行业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摸清底数,实现数据信息化,建立基础台账,动态掌握实情,并进行分类梳理,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隐患短板,充分运用限期整改、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等措施全面开展“除隐患、保安全”重点时段大决战行动,确保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取得成效。同时,10月17日18时—10月18日18时为全县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时间。
    (三)巩固验收阶段(10月18日至10月26日)。各单位要开展对前阶段排查整治的“回头看”和验收工作,注重查漏补缺,充分总结经验和问题,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存在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要予以严肃问责,确保十九大召开期间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除隐患、保安全”重点时段大决战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强化十九大交通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要举措,要认真按照县局的组织部署,开展集中检查统一行动。各所(分局)、各交警中队“一把手”对辖区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辖区警长和民警为直接责任人。
    (二)从严执法打击。各单位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立案、有处罚。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结合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除隐患、保安全重点时段大决战方案的“四个一律”要求(即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未达标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及消防执法十二条刚性执法措施(见附件2)要求,该查封的要一律予以查封,该“三停”的要坚决予以“三停”,该拘留的要坚决予以拘留。对于涉及多部门的安全隐患要加强联合执法,确保隐患能够彻彻底底消除。
    (三)做好工作统筹。局领导要赴分管辖区进行督战,各单位要将集中检查行动和流动人员登记信息采集、出租房登记、社会面治安防控及十九大安保等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抓住工作重点,统筹推进部署,全力排查、整治、消除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汇总整治信息及台账。每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行动相关数据录入相关业务管理系统,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消防数据报表由县公安消防局负责统计,交通整治数据报表由县局交警大队负责统计,每日及时将结果上报安保办。
    (五)强化督查奖惩。全面推行督查暗访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依法治安、铁面执纪,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见芽就掰”的高压态势。每周开展督导、检查和通报不少于1次,对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现弄虚作假,工作部署不到位、要求不落实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排摸整治不到位,执法存在包庇隐瞒现象或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切实做到问责前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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