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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全省学生对宪法知识的学习和对宪法精神的理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7〕21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二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全省青少年学生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理念。
二、参与对象
小学、初级中学、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
三、主要活动和要求
(一)“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1.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在中小学组织实施系统的宪法教育。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址:www.qspfw.edu.cn,以下简称:普法网)开设网上“学宪法”学习专栏,提供多种形式的宪法教育资源。
2.组织宪法演讲活动。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各地各高校要以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个人等为主题(具体题目自定),组织部署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活动。
(二)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
请各地动员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利用普法网提供的网络平台,直接参加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各地要按照要求落实各级管理员,组织完成本地管理员的注册、认证工作,部署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法治知识学习与竞赛工作。中小学校负责组织学生通过普法网,开展法治知识学习、测评与竞赛活动。
四、组织实施
(一)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宪法学习教育由各地、各高校自行组织实施;演讲比赛分小学、初中、高中、高校四个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