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2017年申报中级教师评审对象教学水平考核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苍教人〔2017〕143号)精神,现将2017年我县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对象教学水平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对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管理系列)。
二、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试课形式,现场抽取课题,备课60分钟,试课时间15分钟。请参加考核对象于12月9日(星期六)上午6:50准时到苍南县第三实验小学二楼阶梯教室集中开会、抽签,不得迟到,请与会对象互相转告。
三、考核要求
1.考核对象试课课题、教材、备课纸由教育局现场统一提供,备课时间为1小时(试课稿不评分,可写简稿);
2.试课实行封闭式管理,考核对象进入休息室后一律不准外出;
3.考核对象进入休息室开始直至试课结束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备课及试课间不得携带任何材料(钢笔自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