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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系统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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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系统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培训机构:
现将《苍南县教育系统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苍南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10日               
 
 
苍南县教育系统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7〕143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教育系统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教安〔2017〕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紧围绕“四类场所、四大领域、四大根基、四类重点”,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培训场所火灾防控能力,以及消防基层基础水平和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校园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我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师生学习、工作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组织领导。各学区、各校(园)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
2.落实岗位责任。各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与相关处室和教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组织学习《学校岗位安全职责例解》,进一步明确、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二)提升消防安全基础整体水平
1.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
各学区各校(园)要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意见》要求,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或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列出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2.固化重大活动(节日)消防安保机制。各学区各校(园)要进一步总结、固化十九大消防安保经验,并在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学期结束考试、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启动火灾及隐患督查、通报等机制,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3.夯实提升消防安全基础。各学区各校(园)要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依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学校校(园)舍建筑应当符合消防规范要求,敷设的电线、燃气管道和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县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一站三能”(灭火救援、隐患巡查、消防宣传)模式,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夯实、提升校园消防安全基础。全国“两会”前,各校要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 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快推广“智慧用电系统”应用,加强漏保装置等设施设备布防,加强现有线路智能化改造,探索远程监测、智能化控制、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建设使用,提升防火水平,防范校园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三)突出抓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对校内有高层建筑的学校要重点检查“六个一律”整治措施(对校园建筑发现外墙保温材料保护层破损的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一律要求整改到位;消防车道不畅通的,一律要求打通;登高场地被占用的,一律要求恢复原状;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的,一律要求维修、确保好用;疏散通道被堵塞、封闭、占用的,一律要求打通;燃气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要求维修整改到位)落实到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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