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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 关于做好新一轮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抓基层、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组部、中央农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4号)精神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温委办发〔2017〕7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新一轮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从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优秀干部中选派,其中优先选派尚未经过基层锻炼的后备干部和需要到基层锻炼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干部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2015年已下派为第一书记的一般不再选派。
二、选派人数和任期。本批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中县派人数为100人左右(若有单位需要可适当增加选派名额),乡镇派人数为280人左右,任期为2年,时间从2017年11月开始至2019年11月。各乡镇和机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加大选派力度,保质保量完成选派工作。
三、派驻地点和方式。本批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要派往软弱落后村、扶贫帮扶重点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实行全覆盖。组织开展村级组织换届“回头看”,对主要干部能力不强、班子不和的村,要把最优秀干部派进去。市县选派干部要优先安排到软弱落后村和扶贫帮扶重点村。参与抱团项目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和2015年已下派第一书记的村,以乡镇选派干部为主。市县选派干部到乡镇后,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一人联多村”的办法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