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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苍南县社区教育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优秀志愿者评选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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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苍南县社区教育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优秀志愿者评选的通知
 
各学区,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分校):
为提高社区教育管理能力、教学水平与服务意识,激励广大社区教育教师、社区教育工作者以及社区教育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县社区教育队伍建设,推动社区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苍南县社区教育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和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社区教育优秀教师:从事社区教育教学的专兼职教师。
(二)社区教育优秀工作者:从事社区教育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从事社区教育服务的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一)社区教育优秀教师
1.热爱社区教育教学工作,具备终身教育理念,熟悉社区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一定的社区教育教学经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爱学员,勤奋敬业。
2.能切实履行社区教育教学工作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类社区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3.有高尚的师德、良好的师风,有较好的教育组织能力,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在当地社区教育教学中有较高的认同度和美誉度。
4.积极参加下列两项工作以上者:一是积极参与社区等级创建工作的;二是积极参与成人高中“双证制”教育教学工作的;三是积极开展社区教育课题研究工作的;四是积极参与扫盲工作的。
(二)社区教育优秀工作者
1.热爱社区教育管理工作,具备终身教育理念,熟悉社区教育相关政策及岗位职责,具有比较丰富的社区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求实创新。
2.能切实履行社区教育管理工作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类社区教育管理工作任务,在社区教育理念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特色鲜明。
3.在当地社区教育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果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对推进当地社区教育工作发展有一定的贡献。
4.积极组织并开展辖区内社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认真完成市、县教育局制定的社区教育工作任务的。
(三)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
1.在社区学院、社区学校或社区分校注册登记的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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