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管理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办案过程中的公正性与严谨性,切实解决目前我局林业行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我局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苍政办发明电〔2014〕4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权力清单,经局务会议研究,现将《关于修订完善苍南县林业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标准的通知》(苍林〔2014〕70号)补充规定如下:
一、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案件的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附件1)
二、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案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附件2)
三、本补充规定与《关于修订完善苍南县林业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标准的通知》(苍林〔2014〕70号)具有同等效力,修改部分条款以本补充规定为准。
四、本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苍南县林业局
2018年1月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苍南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