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教育系统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苍政办发明电〔2017〕4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对象及健康标准
年龄在18至55周岁的机关干部和教职员工,男性体重50公斤以上,女性体重45公斤以上,体温正常、血压正常、心肺正常,血比重达到规定标准,转氨酶(ALT)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试验等均为阴性。
二、献血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献血时间、地点
2018年1月8日至16日在指定地点(具体安排见附件)开展献血活动,请各学区、中小学、托幼机构组织拟献血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献血。请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务必于1月5日(周五)前确定本单位献血人员名单并告知采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献血人员献血时要在自己单位处签名。有特殊情况,联系县献血办;联系人:林美苑,电话:15888257968;陈晶晶 电话:13868851056
四、注意事项
(一)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段参加献血,务必在2018年10日-25日自行到县血站大厅(县机关幼儿园对面,玉苍路20号)参加献血并登记好。
(二)无偿献血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请局机关及学区各干部、学校领导干部要带头义务献血,广大教师要积极主动报名献血奉献爱心。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献血法的规定,落实献血教师的待遇,确保本次无偿献血活动圆满成功。各学区要确定专人负责,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的献血建议人数。
(三)献血者在献血前应保证充足睡眠,不要过累,不要做剧烈运动。为保证血液质量,在献血前一天和当天早晨不吃油腻食物,不饮酒,多吃些清淡食品,多喝水。献血前一周内如有感冒发烧、腹泻或妇女在月经期间可暂缓献血。
附件:2017年度教育系统无偿献血名额分配及采血时间、地点安排
苍南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
2017年度教育系统无偿献血名额分配及采血时间、地点安排
单位名称 | 建议人数 | 采血时间 | 采血地点 |
教育局机关 | 5 | 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苍南血站大厅 (玉苍路20号) 苍南血站大厅 (玉苍路20号) |
灵溪学区 | 2 | ||
浙江电大苍南学院 | 3 | ||
县教师进修学校 | 3 | ||
县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 2 | ||
苍南中学 | 5 | ||
县职业中专 | 5 | ||
灵溪中学 | 5 | ||
灵溪二高 | 5 | ||
县民族中学 | 2 | 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
县第一实验小学 | 3 | ||
县第三实验小学 | 3 | ||
县少艺校.灵溪六小 | 2 | ||
县体校.灵溪五小 | 2 | ||
县站前小学 | 1 | ||
县特教学校 | 1 | ||
县机关幼儿园 | 2 | ||
求知中学 | 3 | ||
树人中学 | 3 | ||
树人学校 | 2 | ||
嘉禾中学 | 3 | ||
勤奋职业学校 | 2 | 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
温州新星学校 | 3 | ||
新星实验学校 | 2 | ||
星海学校 | 3 | ||
飞林职校灵溪分校 | 2 | ||
灵溪一中 | 5 | ||
灵溪二中 | 4 | ||
灵溪三中 | 4 | ||
灵溪四中 | 4 | ||
灵溪八中 | 2 | 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
灵溪十中 | 2 | ||
灵溪十一中 | 2 | ||
藻溪中学 | 2 | ||
渡龙学校 | 2 | ||
南水头学校 | 2 | ||
灵江学校 | 2 | ||
凤池学校 | 2 | ||
浦亭学校 | 2 | ||
华阳学校 | 2 | 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
灵溪一小 | 3 | ||
灵溪二小 | 5 | ||
灵溪三小 | 3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2749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