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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南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工作年终检查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纪委对我局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全面总结2017年党的建设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等,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于2018年1月中旬对教育局直属各支部2017年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工作进行年终检查(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委托所属学区安排检查,县教育局在检查各学区支部时延伸检查2-3所下属学校工作落实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牵头科室:
县教育局机关党委、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检查时间:
2018年1月15日—1月25日(各单位接受检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1.2017年党建工作,以《2017年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为主要内容;
2.2017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以《2017年苍南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为参照;
3.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十九大精神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主要内容;
4.其他相关党务工作。
四、材料报送:
1.各单位2017年党建工作总结,书面材料需要单位书记签字加盖党支部(党总支)章;
2.各单位2017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报告,书面材料需要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章;
3.各单位书记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述职材料;
4.各单位副书记(或分管领导)的履职情况报告;
5.各单位校(园)级(主任级)干部的《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