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做好教育系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是工会组织以人为本,惠及广大职工的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工会强化服务意识,实施普惠化关爱活动的重要举措。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苍政发〔2014〕18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主要项目和内容
在职职工综合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缴费标准为62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最高可参加2份。被保障人参保后,保障内容有下面3项。
住院津贴。被保障人在保障期内因病(含女职工生育)或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每天可享受70元的住院津贴补助。每次住院天数在4天以内的(含4天),给予一次性300元的住院津贴补助。
意外伤害。因发生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伤害,根据《温州市职工人身意外伤残给付标准》,按伤残程度给付互助保障金,最高10000元。
重大疾病。保障期生效后,首次患重大疾病30类之一的,可一次性给付互助保障金10800-14100元。参保后免责期内患重大疾病,一次性给付互助保障金1000元。首次患各类原位癌,一次性给付互助保障金2000元。
二、参保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