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苍南县中小学教学新常规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现将《苍南县中小学新教学常规管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苍南县教育局
2018年2月23日
苍南县中小学教学新常规管理指导意见
教学常规是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教学质量才有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推进学校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特对全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落实《温州市中小学各学科教学常规》《苍南县中小学教学新常规考核细则(试行)》要求,加大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改革及考试评价改革力度,改进课程与教学管理,优化教研室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有效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具体要求
(一)对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与学区的要求
1.重视统整引领。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与学区要引导学校牢固树立课程意识、质量立校意识、教学常规管理意识,将教学常规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全员、全程、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有效实施。
2.完善管理机制。一要建立“教研员联系校”工作机制,每位教研员至少联系一所教学常规管理薄弱的学校。二要建立 “教学常规管理专项视导”机制,义务教育分学段每学期视导2所学校,每所学校视导时间不少于1天,每年9月份开展高考备考专项视导活动。三要建立学区教学常规检查制度,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常规大检查。教研室与学区要督促并指导学校落实教学常规,重视调研结果的反馈和后续跟进,发挥教学常规管理的指导功能。
3.加强学习培训。教研室与教师进修学校要引导学校将教学常规的落实与深化课程改革、校本教研、课堂变革、项目研究、教师发展等相结合。要分学科组织教师开展专题研训活动,落实教学常规相关内容,知晓率达100%。每学期针对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实际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题培训会,每门学科开展不少于2次有针对性的主题教研活动。
4.推广典型经验。教研室与学区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教学常规管理的先进典型,提炼管理经验。不断优化活动载体,为典型学校搭建交流平台,以点带面,促进学校开展扎实有效又富有创造性的实践活动。
(二)对学校的要求
5.强化组织管理。明确校长是教学常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教务处在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学校要设立教学常规管理领导小组,履行监督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的相关措施及制度落实。学校要重视教学常规检查的实效性,形成精细化管理机制,开展教学巡视活动,完善管理措施,促进有效教学。
6.重视课程建设。校长要提高课程领导力,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县深化课程改革意见,强化课程意识,落实好基础性课程,推进拓展性课程建设,提高课程实施质量,促进每一位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7.加强备课管理。要建立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备课检查制度,一学期开展期初、期中、期末等不少于3次的备课检查,一学期开展不少于6次集体备课活动。注重备课检查与课堂教学调研相结合,每次教学检查后有数据与案例的分析反馈。检查内容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设计、观课议课本、作业批改、学生辅导、质量评价等;教学设计检查重点要关注教学目标、学情分析、学习活动和问题设计等,尊重不同学科、不同层次教师特点,新教师的教学设计要重点关注规范性和有效性,备详案;鼓励骨干教师创造性地有效备课,备详案或简案;教案书写规范、格式完整、数量齐全,至少有20%教学反思,电子教案要有二次备课与教学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