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海渔〔2018〕8号
关于印发2018年苍南县渔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渔业专业合作社,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温州市渔业船舶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温海渔安〔2017〕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部署,促进全县渔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2018年苍南县渔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现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2月24日
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印发
2018年苍南县渔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止和减少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面提高渔船安全生产水平,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区安全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温州市渔业船舶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温海渔安〔2017〕20号)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安全会议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8年苍南县渔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纵深推进浙南鱼仓修复振兴为抓手,以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文明渔港创建“双创”建设为载体,以渔船生产组织化、船员管理规范化、综合管理信息化“三化”建设为目标,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明显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全县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一是确保全县渔船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项指标持续下降;二是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培育创建活动;四是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明确渔船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强化渔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严格目标责任制考核。要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进行细化分解,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分解落实到实处,并继续完善和落实渔业安全通报、工作约谈等制度。
(二)严格落实渔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1、全面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县政府与各有关乡镇签订渔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后,各有关乡镇要与社区、各渔业村(社、公司),各村(社、公司)要与所辖渔业船舶船东(船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有关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台帐工作,完善各级安全管理台帐建设,并督促社区、渔业村(社、公司)及时做好渔船安全管理台帐工作。
2、落实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前阶段渔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及时通报新发现的事故隐患,并采取预防和落实整改措施;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3、落实渔船编组编队制度。各有关乡镇根据渔船属地、大小、作业类型进行编组结队,对渔船因作业变更、交易过户的,及时调整编队组合,使编组结队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落实“编组生产、结伴航行”制度。
4、完善通讯值班制度。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制定台风期间安全值班表,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水情、雨情、灾情及时准确掌握,保证信息畅通,确保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5、落实渔船分类管理制度。各有关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和“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对辖区大中型渔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类评估,分类建档,分类管理,对船东、船长实施动态跟踪监管,及时调整分类。
6、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船东、船长)全面自查,乡镇、社区、村(公司、合作社)全面核查,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进行督查,对发现或被通报渔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渔船进行整改,并指定责任人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渔船不“带病”出航。
(三)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健全基层渔业管理机构。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加强渔船安全管理机构建设,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专职管理。高度重视渔业村(社、公司)的安全管理力量配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渔船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管理任务,制定管理制度,保障管理经费,落实管理措施,提高管理能力。要加强对乡镇、渔业村(社、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确保乡镇政府依法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进一步完善渔业合作社管理模式。继续健全以乡镇、渔业合作社为基础的基层渔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渔业合作社要协助政府做好渔船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渔船船东船长船员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加强对船东船长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与船员业务培训,督促渔船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做好渔船隐患排查整治、气象信息预警预报及渔船出海作业动态监管等工作,切实落实好渔船点验制度,确保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船、到人。
(四)深化安全宣教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1、开展渔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组织开展渔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将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及时通报到渔船船东、船长和船员,不断增强渔民安全生产意识,严防渔船之间、商渔船碰撞等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2、制作渔业船舶安全宣传资料。要创新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方式,结合渔船安全生产实际,印制渔业船舶安全宣传卡片、安全宣传标语,将卡片张贴到每艘渔船的驾驶舱内,时刻提醒船长及渔民在航行、生产时注意安全和遵守安全章程,不断增强渔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船长的责任、法制意识。
3、加大船员培训力度。要抓好渔业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水平。重点要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积极开展以防风、避浪、防雾、安全避让和海上自救互救等为主要内容的渔业安全培训,强化实操训练,提高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