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公益性体育场馆运营维护服务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修订苍南县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苍财教〔2017〕64号文件精神等有关规定,结合公益性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和鼓励体育部门所属体育场馆(以下简称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的年度预算,根据体育场馆对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完成情况、成本支出情况,以及苍南县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情况确定。
第三条 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管理、突出重点、合理安排、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 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财政、审计、体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补助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 补助资金补助范围为:已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体育部门所属的公益性体育场馆。
第六条 补助资金分为补贴资金和奖励资金两部分,补贴资金对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给予适当补贴;奖励资金对体育场馆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条 补贴标准根据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情况及成本支出情况,并结合体育场馆的类型和规模等因素核定。
第八条 奖励资金根据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考核、运营综合评价情况,结合上年度公共体育服务情况、接待健身人次、体育健身活动举办情况、体育培训开展情况等因素统筹核定。
第九条 补助资金用于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展基本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所需支出,包括体育场馆日常维护、能源费用、公益性体育活动举办、设施设备更新、运营环境改善等。
第十条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基本建设、大型维修改造等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第三章 资金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体育场馆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使用补助资金,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补助资金的各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十二条 财政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制度。
财政局和体育局可以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补助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 体育场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提高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
附件:1. 公益性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表
2. 公益性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综合评价得分表
苍南县体育局
2018年1月31日
苍南县体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印发 |
附件1
公益性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 ||||
场馆名称 | 座位数(个) | |||
场馆类型 | □体育场 □体育馆 □游泳(跳水)馆 | 场馆类别 | □甲类 □乙类 □丙类 |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财政补助□经费自理) □企业 | |||
运营单位名 称 | 上级主管单位 | |||
建成年份 | 投资总额(万元) | |||
用地面积(M2) | 室外场地面积(M2) | |||
建筑面积(M2) | 室内场地面积(M2) | |||
二、上一年度对外开放情况 | ||||
全年对外开放天数(天) | ||||
周对外开放时间(小时) | ||||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 开放时间(小时) | ||||
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 健身器材是否全年 免费开放 | □是 □否 | 每天开放时间 (小时) | ||
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 是否免费、低收费开放 | □是 □否 | |||
全民健身日是否全面免费开放 | □是 □否 | |||
举办体育赛事活动数量 | 其中免费举办 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数量 | |||
举办其他体育、 文化等活动数量 | 其中免费举办 体育讲座、 展览等数量 | |||
体育健身技能培训人次 | 其中免费 培训人次 | |||
运动健身指导人次 | 其中免费体质 测试人次 | |||
三、上一年度收支情况 | ||||
收入合计(万元) | ||||
支出合计(万元) | ||||
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 健身器材免费开放 成本支出(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