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举办2018年苍南县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38号),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全面展示我县广大中小学生艺术才华,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8〕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苍南县中小学艺术节。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要根据《2018年苍南县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和各项比赛要求,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做到校校组织、班班开展、人人参与。要强化育人宗旨,坚持面向全体和正确的审美导向,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层层选拔,选送符合艺术节要求、代表本学区、本校最高水平的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县级比赛,切实抓好艺术节的各项活动,确保本次艺术节圆满成功。县教育局将在县级比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市级比赛。
附件:1.2018年苍南县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2.2018年县中小学艺术节各项比赛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