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苍南县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各高中、各初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95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温州市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体〔2018〕1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8年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目的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版)》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6年修订)》,充分发挥体育考试对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导向作用,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体育锻炼,养成健康思想观念和锻炼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体质;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考试对象
所有参加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班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本县户籍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如无故放弃体育考试,高一级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三、考试项目与计分办法
(一)考试项目。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项目共4项,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每项最高分为10分,合计40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
必测项目1项: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
选测项目3项:由考生在篮球、垫排球、足球运球绕杆、掷实心球、跳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踢毽子、50米跑等10个项目中选考3项。
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半天时间内完成4项体育考试。考生一经检录后即不得无故申请缓考。
(二)评分标准。各考试项目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按《2018年苍南县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评定细则》(附件1)和《2018年温州市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评分表》(附件2)执行。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全县体育考试时间定于4月16日至4月29日(遇雨天时间顺延)。各考点考试时间由县教育局根据各学区上报的初步方案合理安排后确定。补考时间初定于5月9日,补考考点设在灵溪,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地点:体育考试以学区为单位,每个学区设一个考点,考点地点由各学区确定。
(二)方案上报。各学区拟定施考方案(含组织领导、考点设置、时间安排、考场安全措施、考试程序等有关情况),于3月24日前报县教育局学生科,联系邮箱:xsgzk@126.com,联系人:陈叶舟、游福友,联系电话:64750592。
五、免考与缓考规定
(一)免修体育与健康课学生免考。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免修,并于2017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学生,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填写免考申请表,由校长、学区主任签字,于2018年4月8日报县教育局,经县教育局批准同意体育免考,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二)身体发育不正常或残疾生免考。
1.对身体发育不正常,如侏儒症(女生1.3米,男生1.4米以下)、肥胖症(须经疾控中心检测)、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为O型和x型腿等),以及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心脏疾病或其他伤、病不能参加激烈运动的考生,按规定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填写申请表,由校长、学区主任签字,于4月8日向县教育局申请(在临考前或考试期间出现伤病不能参加考试的,要在出现伤病时立即报告,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经现场考试工作人员、医生、纪检人员审核批准),经县教育局批准后,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上述考生如要求参加考试的,按实际得分计入。
2.肢残等残疾考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校长、学区主任审核,于4月8日报县教育局审批,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按36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三)缓考。对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考前有严重伤、病及女生例假的考生,经县教育局批准,可申请缓考。缓考考生必须在考试前1天提供相关材料,填写缓考申请表,经校长、学区主任审核,办好缓考手续,并按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参加补考。确有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经县教育局批准,可以申请一次补考。检录进入考场且开始考试以后原则上不予办理缓考。
六、考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