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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文明礼让志愿劝导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苍南县委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苍南县“礼让斑马线·文明伴我行”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苍委办﹝2017﹞107号)精神,特制订《苍南县教育系统开展文明礼让志愿劝导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苍南县教育局
2018年1月23日
苍南县教育系统开展文明礼让志愿劝导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新时代社会文明建设,打造苍南文明交通的良好形象,发挥县教育局机关,各教育学区、县局直属教育单位及各乡镇中小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引领示范作用,着力营造“文明、礼让、和谐”的文明交通环境。根据全县“礼让斑马线·文明伴我行”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建立以县教育局机关,各教育学区、县局直属教育单位及各乡镇中小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伍,定期组织志愿者队伍上路开展“礼让斑马线”志愿劝导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弘扬“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广泛发动县教育局机关,各教育学区、县局直属教育单位及各乡镇中小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力量开展文明礼让志愿劝导服务行动,引导全县文明出行,不断提高我县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营造全民“礼让斑马线”的良好交通氛围,为“浙江美丽南大门”发展贡献志愿力量。
二、参加对象
县教育局机关,灵溪、龙港学区全体干部,灵溪、龙港两镇城区内中小学校(含城区范围内县直属各中小学)中层以上干部。结合《县教育系统“礼让斑马线·文明伴我行”主题实践活动安排表》(见附件)开展文明礼让志愿劝导服务行动;其余学区(含相应乡镇范围内各级直属学校)及学区内中小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与各乡镇重点路段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具体工作由各乡镇统一协调组织开展。
三、活动内容
1. 志愿者注册
县教育局机关,各学区、各类直属学校及各乡镇中小学校干部在“志愿汇”管理平台注册登记信息成为志愿者。配合全县“礼让斑马线·文明伴我行”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志愿劝导活动。
2.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一是参与宣传造势活动。县教育系统志愿者要积极参与在校园周边的公园、广场、幸福志愿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礼让斑马线”倡议书、宣传小礼品等;参与角色模拟、小手拉大手、文明有“礼”等形式多样的志愿宣传活动;参与“礼让斑马线·志愿者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