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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苍南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全员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苍南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全员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苍南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
2018年4月18日
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切实加强单位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局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的工作潜能,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原则
全员绩效考核工作遵循注重实绩、客观公正,过程管理、民主公开,责任共担、奖优促劣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员绩效考核对象为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三、考核内容
全员绩效考核内容包括科室考核、工作人员考核2个方面。
(一)科室考核(最终得分=主要工作*80%+综合评价*20%+加减分)
1.主要工作(100分)
(1)重点工作(50分):严格按照进度完成规定工作,项目进展情况表和佐证材料上报县考绩办。未按进度完成各项工作的扣5分;未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表和佐证材料的扣5分;被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的扣10分。
(2)党建工作(10分):积极参加支部活动,按时完成党支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无故未参加支部活动的扣2分,未能完成支部部署工作的每次扣2分。
(3)实践活动(5分):礼让斑马线行动被曝光通报的扣除基本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4)作风建设(10分):认真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未完成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相关任务的每次扣2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系列规定。日常作风建设及专项治理活动中,违反中央、省、市、县规定,被相关部门查处通报批评的扣除基本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5)制度执行(5分):科室每周未按时召开学习会、工作例会的每次扣2分。
(6)信息工作(15分):党委信息考核共100分,其中,办公室30分,宣教科40分、监协科15分、信息科15分。政务信息考核共50分,其中,办公室14分、宣教科20分、监协科8分、信息科8分。党委信息占考核分10分、政务信息占考核分5分,党委信息完成任务数的20%,得2分;政务信息完成任务数的20%,得1分。 未达到任务数的按百分比扣除相应分数。
(7)其他工作(5分):未及时完成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或领导交办事项的每次扣2分。
2.综合评价(100分)
(1)领导评价(50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本单位各科室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核科室的团队建设、协作配合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贡献等。
(2)科室互评(50分):按照科室负责人述职(20分)、民主测评(30分)等方式对各科室的工作绩效进行定量定性评分。
3.加减分
(1)加分项目。完成信息任务的基础上,调研文章、信息等被上级采用的,分别按照县处级每篇0.1分、市厅级每篇0.2分、省部级每篇0.3分加分。同时,获领导批示的,双倍加分。工作受到县、市、省委、政府表彰或肯定批示的分别加0.1分、0.2分、0.3分。得分项目直接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科室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后记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值计算,其分值纳入年终考核得分一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