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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全县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暨规范化管理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各幼儿园:
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苍教发〔2017〕167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各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推动我县幼儿园科学管理进程,全面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全县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暨规范化管理业绩考核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为更好的与幼儿园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过渡与衔接,本次考核以《苍南县幼儿园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附件1)为基础,结合幼儿园发展性评价指标,对全县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及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
全县各幼儿园。符合以下条件的幼儿园本次免于考核:被评为2017年苍南县幼儿园规范化管理优秀单位、2017年9月之后参加升等或复核的幼儿园和2017年1月1日之后审批的幼儿园。龙港辖区内的幼儿园由龙港学区自行组织考核,考核后统一向县教育局汇报。
三、考核时间
1. 幼儿园自查自评阶段:2018年4月16日至4月27日;
2. 县教育局全面考核阶段:2018年5月3日至5月18日。
四、考核形式和程序
1.听取园长规范化管理工作汇报(需提供书面材料一式四份);
2.召开教师代表、幼儿代表、家长代表等座谈或者电话访谈。(需提供全园教职工名册及通讯方式、全体幼儿和家长名册通讯方式);
3.幼儿活动巡查(需提供幼儿一日活动时间表、教师备课本、教科研活动记录本、教师学习培训笔记等);
4.实地察看幼儿园环境和办公、教学、活动等场所;
5.查阅幼儿园提供的台帐资料(提倡采用电子档案,请按项目指标统一存放);
6.考核情况反馈。
五、考核计分
评分办法实行扣分制。按照《苍南县幼儿园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 对各考核要点逐条进行考评,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予以扣分。先计算出各二级指标的得分,再根据累积分数(加分项目得分计入累积分数)对各幼儿园进行排位,确定学年优秀单位。本次考核工作分不同类别和不同层次的幼儿园进行。规范化管理优秀单位准办园不超过考核总数的15%、三级园不超过考核总数的20%。
六、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