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温州市“墨香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营造墨香润德、文化育人的教育环境,根据《温州市“墨香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墨香校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2018-2020年全市创建100所“墨香校园”。
二、创建对象
全市中小学。
三、基本条件
(一)学校重视书法教育,对书法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周密、操作性强。
(二)学校书法教学基本条件较完善,校园内有展示师生书法作品的固定场所。配有1名以上专兼职教师,按规定开设书法课程。
(三)广泛开展书法第二课堂(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学校每年安排书法专题讲座或书法家进校园活动不少于2次。
(四)积极组织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书法比赛,成绩突出。
(五)校园环境墨香浓郁。
四、申报评选程序
(一)三年创建计划申报。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对照《温州市墨香校园评估标准(试行)》(附件1),于2018年4月底前按首批100所“墨香校园”创建分配名额(附件2)落实创建学校,并及时将创建名单(附件3 )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