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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苍南县少先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团委,县青少年宫,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2017年以来,全县各级少先队组织着力于少先队基础建设,积极用少先队文化影响和教育少先队员,充分发挥了少先队组织的育人功能,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全县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员勤奋工作、刻苦学习、自觉奉献,推动少先队工作的新发展,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2017年度苍南县优秀少先队集体、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苍南县“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
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的少先队员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1.年龄6-14周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某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少年儿童。
2.爱祖国,爱人民,爱中华民族,对党有朴素感情,能够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从小树立报国梦,并体现在学习和生活中。
3.爱学习,有科学梦,努力学习,追求科学,勤于思考,兴趣广泛,特长突出。
4.爱劳动,有创造梦,勤于动手,乐于创造,有较强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
5.诚实,有爱心,乐观向上,关心集体,孝老爱亲,乐于助人,有热爱自然、保护环境、节约节俭意识,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6.参加2017年易信平台雏鹰争章活动的少先队员优先推荐。
(二)苍南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条件: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正式聘任的,并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1年以上的专、兼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志愿辅导员以及少先队校外辅导员、专职干部均可参加评选,具体条件是: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心关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职业精神。
2.少先队辅导员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在少先队育人和指导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特别是在开展少先队活动课程,学习和运用少先队学科理论进行信仰启蒙教育,用中国梦激发孩子们心中的理想梦,帮助他们树立科学梦、创造梦、报国梦等人生追求,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等方面,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比较突出。
3.志愿辅导员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少先队活动,特别是在为学校少先队组织争取资源、拓展少先队实践体验途径、丰富少先队教育手段载体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苍南县“红旗大队”评选条件: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少先队大队均可参加评选,具体条件是:
1.少先队工作活动活跃、有特色,在当地影响大,是少先队员共同形成梦想、携手进步的温暖集体。
2.积极落实上级少工委活动部署,认真开展面向基层的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每周一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程严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