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溺水是导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转暖,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18〕7号)精神,为全面落实学校防溺水教育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专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溺水事故是近年来造成中小学生(幼儿)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现状进行一次认真分析,开展一次排查,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教育宣传工作,提醒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努力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要进一步提高教师、家长的危险意识,加强对学生的看护和监督,及时制止不当游泳、水边玩耍等危险行为。各校要调查摸清和掌握本区域内的危险地段、河段,并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做到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