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举行2018年苍南县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促进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提升民办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提高我县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行2018年苍南县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我县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近两年来撰写的未在县级以上获奖、发表或交流的关于德育、学科教学、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评价、教师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小班化教学等内容的论文均可参评。
2.每位教师限送一篇论文参评。
二、论文要求
1.论文要突出主题、言之有据、语言简洁、表述规范。
2.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
3.选送论文必须用A4纸电脑打印,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评审表(附件1),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宋体,A4纸张,每页字数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