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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苍南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5名高层次紧缺专业型人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要求
引进单位、具体职位要求详见《2018年苍南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2018年6月19日至6月23日。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苍南县引进高层次人才个人报名表》(附件2),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各种高层次获奖证书,近五年发表论文代表作、科研成果目录及代表性成果等材料复印件(扫描件)。邮寄(快递)地址:浙江省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二楼217室),或发送电子邮箱(cnshiyeke@163.com)。综合测评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
2、测评考核。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测评对象,并组织综合测评(测评时间另行通知),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拟引进对象。
3、办理手续。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7天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引进手续。引进人员为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首次聘用期为5年。若在聘用期内离职的,离职前享受的人才一切待遇必须退回,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原在本县工作现已调出的人才,若回苍就业,不享受本公告优惠政策。
三、优惠政策
1、省特级教师。①住房政策:由县政府提供110平米左右(面积误差±5%,超出或不足的部分按市场价格补差,误差范围内不予补差)人才公寓供其居住。在苍南连续工作满10年,经考核优秀,房产无偿转让给个人。暂时未提供人才公寓的,政府给予住房补助每年5万元。②生活津贴:每年2万元,在县内累计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③安家补助政策:由县政府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