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安监所、综合执法大队、下属国有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委会的考勤制度,强化全体干部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秩序。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原有的考勤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行。
苍南县龙港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
苍南县龙港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印发
苍南县龙港新城管委会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制度适用人员
龙港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全体干部职工(包括借调及临时聘用人员)。
二、考勤打卡规定
(一)打卡时间
龙港新城管委会上下班时间以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
(二)打卡方式
1.全体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签到,每个工作日须上午签到签退、下午签到签退共四次。无特殊情况或未请假报备,全天无打卡,视为旷工1天;上午未签到或未签退、下午未签到或未签退,均视为旷工半天;超过规定时间签到,30分钟内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早于规定时间签退,30分钟内视为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无休日值班、节假日值班统一在《无休日值班签到表》(见附件1)签到考勤。
2.单位通知的重大活动、学习及加班等参照执行。
3.所有工作人员原则上上班要到单位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如有特殊任务不能打卡签到,需向科室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备。管委会非科室主要负责人的中层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中途外出,须经科室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并在《外出登记表》(见附件2)写明去何处,干何事;科室主要负责人需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并在《外出登记表》做好登记。工作时间未经组织同意擅自外出或外出事由与所填写的不符,一经发现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奖惩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