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苍南中学2018年定向生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学:
现将《苍南中学2018年定向生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苍南县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
苍南中学2018年定向生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18〕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品行优良,学习成绩优异,身体心理素质良好,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具有苍南县户籍,且在本县推荐学校读满三年并没有留级(以电子学籍为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一)苍南中学面向全县招收的定向生计划数为340名。根据2018年各初中学校(独立单位)毕业升学考试报考人数(本校学籍),适当照顾农村山区薄弱学校,将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独立单位)。其中,矾山一中报考人数不含昌禅户籍和凤阳户籍考生数,南宋中学不含昌禅户籍考生数,赤溪中学不含凤阳户籍考生数,马站一中不含渔寮户籍和云亭户籍考生数,沿浦中学不含云亭户籍考生数。
(二)昌禅户籍在矾山一中和南宋中学就读的考生,合并成一个独立单位,凤阳户籍在矾山一中和赤溪中学就读的考生, 合并成一个独立单位,定向生均不占矾山一中、南宋中学和赤溪中学指标;云亭户籍在马站一中和沿浦中学就读的考生,合并成一个独立单位,定向生不占马站一中和沿浦中学指标;渔寮户籍在马站一中就读的考生作为一个独立单位,定向生不占马站一中指标。其中,昌禅、凤阳、渔寮、云亭户籍定向生,户口迁入时间须1年及以上,即2017年2月底前迁入。2019年,户口须于2018年2月底前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