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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体育局关于举办2018年苍南县中小学生体育节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了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大力推进全国中小学生课外体活动工程,培养广大中小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特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苍南县中小学生体育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运动?快乐?健康?阳光
二、活动项目
共7个项目,分别是中小学田径运动会、篮球、羽毛球、排球、乒乓球、足球、健美操。
三、参加对象及分组
(一)参赛运动员资格及认定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苍南县学籍的在校中小学生;非苍南籍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苍南县暂住户籍证明》并在参赛学校连续就读壹年以上(包括壹年);各级体育特色学校招收的非苍南籍运动员通过县教育局备案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非苍南籍运动员参加2018年体育节各项比赛人数不得超过全队总人数的20%(新居民子女学校不受限制)。
2.所有参赛运动员年龄以浙江省中小学生基本信息表为准;凡更改过年龄或曾经出现过和浙江省中小学生基本信息表年龄不符的参赛运动员,以公安户籍部门档案中年龄较大的身份为准。
3.已经领取毕业证书、肄业证书和未取得信息表的学生均不得参赛。
4.凡输送到上级体育学校就训的学生回来参赛必须经县体育局审核同意(总数不超20%),并提供学生信息表,经县教育局核实,符合条件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否则不予参赛。
5.县体校不组队参赛(集体项目除外),学生可代表原输送学校或可代表施教区学校参赛。
6.参加高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
(二)报名时必须交验以下资格材料
1.所有参赛运动员都要交验
(1)浙江省中小学生基本信息表一式二份(未加盖学校公章无效);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3)各队员报名汇总表一式二份(纸质报名表未加盖学校公章无效)。
(4)以上三种纸质材料一份交体育局102室、一份交教育局学生科419室;
(三)竞赛分组
比赛时间、地点、分组办法详见各项比赛规程,团体项目参赛队伍报名不足2队的不组织比赛。
四、奖项设置
比赛项目设团体奖、单项奖、优秀指导师、优秀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等。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开展体育节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温州市加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温州市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和《苍南县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县实施意见》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的需要。各学区、学校务必要站在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坚持把体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确定专人负责。要真正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制度,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