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审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教人〔2016〕7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人〔2018〕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中、初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偿补课,近5年内未出现过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教师资格
具备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
(三)学历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
(1)中级教师职务:高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64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且任教高中段满10年及以上可适当放宽);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
(2)初级教师职务:按《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资格评审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2.中小学(幼儿园)校教育管理研究实习员及以上职务均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等专业学校助理讲师及以上职务均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实验技术教师及以上职务均须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资
1.申报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及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并且担任本学科教学3年及以上。城镇义务教育教师(指灵溪一中至四中、县民族中学、灵溪一小至六小,县实验一小、县实验三小、县站前小学;龙港一中至五中、龙港实验中学、龙港一小至八小)应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全职支教1年的经历.
申报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分别具有聘任助理讲师、研究实习员、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及以上(中专毕业申报助理实验师须5年以上)。
2.申报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及以上。
助理讲师、研究实习员、助理实验师职务,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申报三级教师,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实验员,具备中专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五)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结合教育行业特点,近五年(2013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继续教育学分应累计不少于360学时;根据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苍职改人〔2017〕2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开始申报中初级教师职务需要一般公需科目年不少于18学时培训。
(六)普通话能力要求
申报对象普通话要求按原省教委、省语委《关于在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浙语〔1999〕5号)的规定执行。凡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在原139欠发达乡镇任教满20年的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
(七)班主任年限要求
申报一级教师的,应有任现职以来不少于3年班主任工作年限。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学团委书记任职年限视同班主任工作年限。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劳技、小学科学等技能科教师常年组织辅导学生参加兴趣小组和心理健康咨询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其任职时间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学生实践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年限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
申报德育学科一级教师职务,必须是现任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职教师、政教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必须有育人典型事例在县级及以上会议介绍宣传或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任职以来从事班主任工作满8年及以上;政教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曾担任班主任工作满8年及以上,且任现职必须满3年及以上。
(八)年度考核
申报一级教师、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的对象,任现职近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均需达到称职以上(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任现职近2年以来的年度考核均需达到称职以上);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任现职近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均需达到称职以上;申报初级教师职务的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需达到称职以上。
(九)论文
申报一级教师职务的,应提交1篇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在县级及以上交流、获奖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教学案例、课题研究,学校行政领导可以是学校管理论文、班主任可以是德育工作论文,申报德育学科教师职务的必须是学生德育论文)。发表、交流、获奖时间要在2018年8月31日前(原139欠发达乡镇的教师论文不作要求)。
申报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的任现职以来有2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经验总结、科研报告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县级及以上获奖。
提交的获奖论文,其奖项须由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并附论文评奖通知及获奖文件。
(十)教学工作量
职称评审要突出教学中心地位,教学一线教师要满教学工作量,申报学科周课时要占周总课时的1/2及以上,学校中层干部不少于一线教师1/2课时,校级领导不少于一线教师1/3课时,且近3年累计“兼课”已满5个学期,并且截止到申报时仍在“兼课”(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开发和开设修选课,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与社会培训纳入高中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
(十一)中职教师和网络管理申报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分文化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两类。申报专业课中级教师职务,须具有本专业相关工种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且每两年必须到企业实践2个月以上。
2.中小学从事网络管理人员,在学校兼信息技术课,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可以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
(十二)破格申报一级教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而不满4年,具备以下五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以破格申报一级教师职务。
1.任现职以来在省级学术会议交流、报刊上发表过不少于2篇或市级刊物上发表过不少于3篇有价值的专业论文、科研(课题)报告、教育教学案例,并在县级及以上举行过公开课。
2.已在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现仍在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中本专业教龄和担任班主任都在10年以上,实践证明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教育教学效果一致公认良好。
3.获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市教坛新秀或省级单项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称号),或获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称号2次及以上。
4.任现职以来,积极参加教师交流并随迁人事关系,交流期满后留在农村学校继续任教的交流教师。
5.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0年,且仍在特教岗位上工作的教师。
(十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与推荐
1.本年度没有承担学科教学工作的(不含教研室、教科所、学区教学辅导员、产假)。
2.任现职以来连续病假半年以上,迄今仍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任职年限刚满,任现职以来,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请事假一个月以上的。
3.近两年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或不承担组织分配工作的,以及未经县教育局同意擅自借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