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使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章局领导岗位职责
第二条县统计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局工作,副局长及其他局领导协助局长工作。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局长外出或学习期间由局长委托一位局领导主持日常工作。副局长及其他局领导按照分工负责管理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协调跨分管范围的工作或其他专项工作。按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的要求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负责协调和管理专门工作。
第三章议事规则和程序
第三条县统计局实行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全县统计中心主任工作例会、专题会议制度。
第四条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出席会议,非党组成员的班子成员列席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的意见和措施;研究讨论决定局重要工作部署、安排;研究讨论决定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研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推荐、任免、调配、考核、奖惩等;以党组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的重要工作;其他必须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意见和决定的事项以正式文件或会议纪要为准,并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传达。
第五条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或由局长委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副局长、党组成员出席,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要求确定。局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上报县政府有关统计工作的重要请示、报告和拟提请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有关全县统计管理工作中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讨论提出或决定有关方针、政策和重要行动举措;研究部署县局机关重要业务工作,以及发送各乡(镇)统计中心和县级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研究确定全县统计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安排;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其他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局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编发会议纪要,由办公室统稿,经局领导会签后,送局长签发。
第六条全县统计工作例会由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各乡(镇)中心主任参加,由分管局长主持。
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各乡(镇)中心主任汇报季度工作等等。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第七条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局领导主持,议题和参加人员由主持人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协调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就某个专项工作进行研究决定等。专题会议组织工作由有关科室承担,会议纪要由有关科室整理,经局办公室核稿后,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决定事项由有关科室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