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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南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
现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苍南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8年8月9日
苍南县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局党委对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五条 学习的组织与职责:
1、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开展学习讲评、指导和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负责人事、机关党建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副组长,是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在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代行职责。
3、党委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4、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中心组学习秘书承担牵头汇总职责,协助中心组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管理学习档案、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具体任务。中心组成员应当遵照有关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要求开展学习活动,及时向学习秘书填报任务清单、送交调研文章等。办公室、人事科相关人员要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第六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