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桥墩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桥墩镇南山头村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的报告》(桥政[2017]98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公益性公墓联合审批小组会同你镇现场踏勘一致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桥墩镇南山头村公益性公墓。
1、公墓选址桥墩镇南山头村(具体方位详见附件),总占地面积4000㎡(6亩),包括道路、广场、停车场668㎡;业务、办公、附属建筑172㎡;绿地、园林小品、水面1200㎡。
2、墓区建设面积1960㎡(2.94亩),包括树葬式墓、草坪式墓和墓碑式墓,墓碑式墓区墓穴总数控制在800穴以内。墓穴单体面积不得大于0.7㎡,双穴面积不得大于1㎡,墓碑面积不得大于0.4㎡,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面高度不得超过0.8米,墓碑颜色按规定执行,不得选用白色石料。
3、公墓墓区绿地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50%,公墓建成使用满9年后,墓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