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在全县建立儿童DNA数据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县公安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教育局等局属各单位:
为积极推进浙江省儿童DNA数据库建设、多措并举防范和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根据《浙江省公安厅等三部门关于在我省建立儿童DNA数据库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2016〕102号)和《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浙江省儿童DNA数据库建设的通知》精神,现就推进全县儿童DNA数据库建设通知如下:
一、县公安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教育局要积极配合样本采集组织和机构在户籍登记窗口、助产机构、幼儿园等设立宣传点,开展宣传教育,做好新生儿家属、学生家长入库意义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扩大宣传知晓面,争取更多的儿童自愿入库。
二、县教育局要选定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试点工作,广泛征集幼儿家长意向,听取各方反映,对有入库意向的家长,积极协助配合样本采集组织和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安排采样,并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方法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