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共苍南县教育局委员会 苍南县教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清廉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我县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清廉学校”的指导意见》(浙教工委发〔2018〕40号)、中共温州市委教育工委、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温教工委〔2018〕6号)、县委《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清廉苍南建设的决定》(苍委发〔2018〕76号)和《苍南县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苍教党〔2018〕28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把“清廉学校”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清廉学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在全县各学区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清廉学校”创建工作,不断改进学校的党风政风、教风学风,促进风清气正良好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的全面形成。
二、主要目标
我县组织开展“清廉学校”创建工作采取县教育局和学区联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动的方式进行,按2018年创建20%、2019年创建50%、2020年创建30%“清廉学校”的进度,分三年完成一轮的创建评审,力争到2020年全面完成“清廉学校”建设任务。
三、创建标准
(一)政治意识强。积极实施“政治清明”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学校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贯彻“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学校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师生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学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思想政治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生命线的要求,认真抓好集中政治学习制度的落实,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集中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每次不少于40分钟。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校党组织每年要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
(二)党内政治生活严。严格落实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会和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做到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要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每年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按照准备充分、主题鲜明、组织和个人查找问题精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健康、会后整改落实的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
(三)制度建设好。积极实施“校风清静”示范工程,完善学校章程建设,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物资采购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招生、合作办学、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教师职务评聘、校务公开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程序办法。制度建设重在务实管用、着力抓好执行,切实发挥制度在提高自我发现问题、自我查处问题、自我解决问题能力中的作用。
(四)廉洁程度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明晰,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明显,学校风清气正。学校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执行有力;工作透明度高,校务公开机制完善,公开及时,真正能让广大师生看得懂、能监督;关键领域和小微权力廉政风险防控好,信访举报少,当年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教职员工无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