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教育系统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苍政办发明电〔2018〕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对象及健康标准
年龄在18至55周岁的机关干部和教职员工,男性体重50公斤以上,女性体重45公斤以上,体温正常、血压正常、心肺正常,血红蛋白(Hb)正常,转氨酶(ALT)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试验等均为阴性。
二、献血名额分配、献血时间、地点(见附件)。
三、献血时间、地点
2018年10月16日至26日,县献血办在指定地点(具体安排见附件)开展献血活动,请各学区、中小学、托幼机构组织拟献血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献血。请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务必于10月15日前(周一)确定本单位献血人员名单并告知采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献血人员献血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在自己单位名称处签名。有特殊情况,联系县献血办,联系人:杨赛敏,电话13868866958;陈晶晶 电话13868851056 。献血热线电话:64786886。
四、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