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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县纪委县监委各派驻(出)机构:
现将中共温州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律的通知》(温纪〔2018〕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苍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纪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直机关纪工委:
党的十九大后首个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