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评选苍南县中小学 “十佳”班主任的通知
各学区、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提高我县班主任的立德树人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班主任专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班主任规定》以及《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苍南县“十佳”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苍南县中小学校(含民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学校在职在岗的班主任教师。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立德树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有坚定的职业理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锐意创新;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有良好的专业素养、精湛的教育艺术、公认的育人实效、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有破解德育难题的典型经验,在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中努力做学生成长的“人生导师”,获得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广泛认可。
2.遵循教育规律,求真务实,富有创新精神,创造性地做好班主任工作,有很强的德育科研能力,善于以科研促工作。曾在县级及以上德育论文、德育科研成果评选获奖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正式刊物上发表德育论文。
3.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培训工作,带教成绩突出。曾在县级及以上班主任、德育培训作讲座,或担任基本功大赛(或班会优质课)指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