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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体育教育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学校,乡镇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评估年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274号),现就做好苍南县2018年学校体育评估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各校要认真对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标准开展自评,逐项评分,如实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学校)》(见附件3、5),并根据年度体育工作及以上两报表内容形成年度书面报告。年度书面报告要重点反映本校体育开课率、教学实施总体情况、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关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