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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申报中级教师评审对象教学水平考核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苍教人〔2018〕164号)精神,现将2018年我县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对象教学水平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对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
二、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试课形式,现场抽取课题,备课60分钟,试课时间12分钟。请参加考核对象于12月16日(星期日)上午11:30准时到苍南县灵溪镇渎浦小学(灵溪镇同安路)阶梯教室集中开会、抽签,不得迟到,请与会对象互相转告。
三、考核要求
1.参评对象试课课题、教材、备课纸由教育局现场统一提供;
2.试课实行封闭式管理,参评对象进入休息室后一律不准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