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省厅“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精神,推动“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了法律服务“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法制处负责(见温司办〔2018〕14 号文件)。各地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各地司法局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和责任人名单请于 2018年6 月 11 日前报市局法制处汇总。
二、明确工作目标
省厅对“专项行动”绩效目标进行了明确,我们坚持目标导向机制,结合各地实际,对省厅下达的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经研究,确定了各地“专项行动”的年度绩效目标(见附件1)。各地要根据绩效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抓好落实。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建立月报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