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县局直属各单位、学校,各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培训机构:
现将《苍南县教育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苍南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16日
苍南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系统平安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平安稳定,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8〕94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教安〔2018〕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消防基础水平、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强化师生消防意识,确保全县教育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压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二)地毯式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学区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意见》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日巡查、月检查”和年检制度。要立即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的对标排查,重点检查食堂、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宿舍管理员室、保安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馆、大型会议室(剧场)、配电室、实验室(危化品储藏室)、计算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重点场所,着重排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是否到位,火灾隐患查纠机制是否完善,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和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校园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对师生员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断电后复电、电器老化、电瓶车违规充电等易发生事故的高危问题要开展经常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或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列出整改期限限期整改。
(三)加强消防安全基础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