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成立苍南县民办教育机构2018年度检查组的通知
局机关有关科室、各学区:
为贯彻《关于开展全县民办教育机构2018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苍教民函〔2019〕33 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决定成立民办教育机构2018年度检查组,于2019年4月1日至 4月20 日,对2018年6月30日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进行年度检查,作出年度检查初审结论,并推荐15%左右的民办学校为本组别年检优秀单位,参加学区和县级联评。在5月20日之前,对年度检查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单位的限期整改,进行复查。现将年度检查组人员安排如下:
第一组:
组长:陶大闹
成员:陈建敏 吴雪云 陈庆健
负责检查对象:灵溪片区的部分民办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温州新星学校、苍南县星海学校、苍南县树人中学、苍南县树人学校
第二组:
组长:许燕青
成员:龚婷莹 陈小龙 倪益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