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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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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加快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苍南县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奖励和管理办法(修订)》(苍政发〔2015〕7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苍南县第五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在职在岗的校长(园长)、班主任和教师,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员、教研室教研员。

二、评选名额

苍南县第五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名额共50名左右,其中名校长5名,名教师35名(定向5名面向马站片区、矾山片区、桥墩片区),名班主任10名。(具体确定名额视报名人数作适当调整)。

三、评选条件

(一)名校长应是教育思想领先、教学业务精通、管理能力高超、办学实绩突出的优秀校长,是教师的表率、管理的行家。基本条件是:

1.学校管理理念先进,行政管理能力强。依法治校,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和政策水平,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办学理念,对教育改革及学校发展有开拓性的思考和独创性的决策。

2.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富有人格魅力,品德高尚,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至少一年优职,任教以来曾获过县级及以上全面先进荣誉称号。

3.指导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强。能把握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着力推进素质教育。能组织指导本校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和教研活动。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下同)来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或有1篇及以上教育管理类论文、课题、案例等在县级教育部门举行的评比中获一等奖或2篇二等奖及以上,或1篇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公开发表。

4.带出一支团结向上、作风民主、工作踏实、开拓进取的学校领导班子队伍;培养出一批有创新精神、起示范作用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所在学校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在全县同类学校中起示范作用,得到社会认可。任职期间学校曾获县级及以上奖励或全面先进荣誉称号。

5.任正职校长(含主持工作副校长)、园长3年及以上(时间计算到2019年6月30日)。中学校长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校长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特别优秀的或农村可放宽到一级)、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相应的校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证书。

(二)名教师应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业绩卓著、社会公认的优秀教师,是学科教学的专家、教学研究的能手。基本条件是: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依法执教,教书育人,品德高尚,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至少一年优职,任教以来曾获过县级及以上全面先进荣誉称号。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育教学思想符合时代要求,有较强的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3.教育教学能力强,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效果显著;为同行所公认,在本县教育界有较高的知名度,曾获县三坛及以上奖励。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动态,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近5年内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或有2篇较高水平的论文、课题、案例(至少1篇为学科论文,下同)获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举行的评比一等奖及以上,或有2篇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有1篇获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举行的评比一等奖及以上和1篇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公开发表。

5. 任教本学科10年及以上(部分新课程学科可以累加以前任教学科),担任过5年及以上班主任(年限计算参照职称评审办法确定)工作。中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可放宽到中级职称);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以上职务;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满工作量。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师训员、教科研员必须有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10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能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推广教改经验,并在本学科的教学培训研究与指导教师成长方面具有独到之处,对提高我县学科教学质量和教师教育工作成绩显著,在全县具有较大影响。

(三)名班主任应是管理科学、作风民主、学生拥戴、注重身教的优秀班主任,是育人的模范、学生的良师益友。基本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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