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培训机构:
为确保学校正常开学以及开学后校园安全,根据省、市、县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我县学校春季开学前后校园安全稳定,保障新学期顺利开学。现将做好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职责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春季开学阶段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各项工作的重点,认真做好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开学前,各学校班子要专题分析研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学校岗位安全职责和任务,完善校园各项安全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措施。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集中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管理职责。学校与职能处室、食堂、宿舍、图书馆负责人、各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班主任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将安全工作职责逐级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和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 上好校园安全教育课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组织上好“安全第一课”,利用黑板报、橱窗、网络、电子屏幕等阵地和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重点加强防“校园欺凌”、防溺水、防网络欺诈、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疾病等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和消防逃生的演练,切实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工作。开学初,要制定学期安全教育计划,更新校园安全教育专栏及标语,开辟班级黑板报安全知识专栏,更要结合学校安全教育平台(wenzhou.safetree.com.cn)上年度各期主题有序地开展宣教工作。
三、 开展校园安全自查督查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开学前对照《苍南县教育系统2019年春季开学专项检查自查表》(附件1),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检查。
(二)各学区要在开学初对学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开展校园安全督查,对发现的校园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后,各学区要落实校园安全督查“回头看”工作,切实做好校园安全严查真查、真改严改。
(三)县教育局将结合《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开学工作综合督查及推门听课活动的通知》(苍教函〔2019〕19号),采取普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结合综合督察组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随机校园安全抽查工作。
四、 严控校园安全重点隐患
根据开学校园安全保障工作需要,加强对校舍及附属设施、设备,饮食卫生,消防设施,专用教室(实验室),校外教育教学活动,校园周边环境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整改。
(一)校园“三防”安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开展保安室标准化建设,配齐配足保安,做到“三上墙”(保安证复印件、校园安保制度、保安执勤规范流程上墙)。要对学校技防设施全面检查,做好技防建设。检查并确保一键报警正常运行,全面排查校(园)内所有已建视频监控资源运行情况,做好县“雪亮工程”校(园)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对接工作,及时将校(园)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纳入全县联网,积极构建起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在充分运用校园监控的技防基础上,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专业指导,督促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执行24小时校园安全巡查,做好反恐、防暴、防盗等事项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