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规范学校领导干部任课行为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快校长职业化、专业化步伐,让校长回归教学管理本位,突出学校教学中心地位,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教育行风,全面推进教育健康科学发展,现就规范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学校领导干部任课行为通知如下:
一、规范对象
中小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
二、具体要求
校长要将领导课程作为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充分发挥课程领导力,认真执行规定的教学计划,坚持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学校领导干部必须任课,承担足够的教学工作量(具体见附件1),任教学科原则上为主科或与所聘专业技术职务学科相一致。校长要率先垂范,其他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在教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